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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就域名抢注案作出裁决

2000-02-24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新华社日内瓦2月22日电(记者 李敬臣)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22日在这里宣布,该组织裁决和调解中心已对数起将他人商标抢注为因特网域名的案件作出裁决,判令抢注者把域名交还给商标持有者。

这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裁决和调解中心根据1999年12月起生效的《域名争端统一解决办法》作出的首批裁决。据此,世界拳击联合会和澳大利亚电信公司等将从抢注者那里收回与它们商标同名的因特网域名。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说,自争端解决办法生效以来,裁决和调解中心共收到89件投诉。根据这项新办法,由该中心指定的专家小组必须在45天内解决争端,对于明显侵犯商标持有人权利的案件审理后要迅速作出裁决,将较复杂的案件移交给法院处理。败诉方有10天的上诉期。

由于域名抢注现象严重,许多国际著名商标被抢注,主管通用顶级域名.COM、.NET和.ORG的因特网专用名称和数字公司于1999年8月26日通过了解决域名争端的统一办法,并委托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承担裁决工作。

据介绍,引起争议的域名涉及2002年世界杯、欧洲隧道、微软、托福英语考试、阿拉斯加航空公司等,覆盖包括中、美、英和瑞士在内的30个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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